
证券代码:601229 证券简称:上海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优先股代码:360029 优先股简称:上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3042 可转债简称:上银转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上银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内容不存在职何造作记录、误导性讲述或者紧要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确性、准
确性和好意思满性承担法律包袱。
紧要内容领导: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4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1 月 27 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1 月 27 日(由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为非来回日,
可转债付息日顺延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斥地行的 200 亿元 A 股可调整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本期债券”“上银转债”)将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开动支付自
司公斥地行 A 股可调整公司债券召募阐明书》(以下简称“《召募阐明书》”)
接头条件的划定,现将接头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刊行上市大略
(1)刊行日历: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
(2)上市日历:2021 年 2 月 10 日。
(3)债券期限:刊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7 年 1 月 24
日。
(4)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80%、第三年为 1.50%、第四
年为 2.80%、第五年为 3.50%、第六年为 4.00%。
(5)债券到期赎回:在可转债期满后五个来回日内,公司将以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 112%(含临了一期计息年度利息)的价钱向投资者赎回一王人未转股的
可转债。
(6)付息花样:
①可转债袭取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花样,计息肇端日为可转债刊行首日,即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可转债刊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确当日,如该日为法
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责任日,顺延时辰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
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来回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来回日内支付夙昔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请求调整成公司 A 股平凡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执
有东谈主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执有东谈主所赢得利息收入的应酬税项由执有东谈主承担。
(7)最新转股价钱:9.09 元/股。
(8)转股期起止日历:自可转债刊行实现之日(2021 年 1 月 29 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来回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 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2027 年
(9)信用评级:可转债评级为“AAA”。
(10)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处事有限公司。
(11)担保事项:未提供担保。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决议
字据《召募阐明书》商定的付息期限与花样,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2.80%
(含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付息金额为 2.80 元东谈主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可转债付息日顺延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摈弃 2025 年 1 月 24 日上海证券来回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整体“上银转债”执有东谈主。
五、付息材干
请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依期足额将债券兑付、
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
据条约隔断请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处事,后续兑付、兑息责任由公司自行厚爱
办理,联系实行事宜以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付息日 2 个来回日前将本
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招供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对于投资者交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阐明
划定,公司可转债个东谈主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交纳债券个东谈主利息收入所得
税,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付息金额为 2.80
元东谈主民币(税前),内容派发利息为 2.24 元东谈主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东谈主
所得税将斡旋由各兑付机构厚爱代扣代缴并告成向各兑付机构场合地的税务部
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实践上述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
生的法律包袱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划定,对于执有可转债的住户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商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升值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内容派发金额为 2.80 元东谈主
民币(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模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置的机
构、时局取得的与该机构、时局有内容接头的债券利息。
七、联系机构及接头材干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688 号
接头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8476988
传真:021-68476215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666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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